無錫市昌盛機械刀片廠聯合惠山分局洛社派出所開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宣傳活動
謠言不輕信網絡更清朗
謠言不輕信網絡更清朗
為有效凈化網絡環境,依法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5月10日,惠山分局洛社派出所民警走進無錫市昌盛機械刀片廠,以“謠言不輕信,網絡更清朗”為主題,開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宣傳活動。

活動中,民警通過面對面講解的方式,向大家闡述了網絡謠言的定義、類別、危害以及如何辨別網絡謠言等相關知識。講解了編造散布網絡謠言可能會承擔的民事責任、行政違法責任和刑事責任,以及網絡謠言對當事人及社會造成的危害,進一步引導大家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意識,增強網絡自律和自我保護能力。

一、什么是網絡謠言?
網絡謠言,指通過網絡媒介傳播的能夠引起大眾網民關注,給社會穩定、公共秩序、公眾生活帶來影響的未經證實的信息。
二、常見的網絡謠言
(一)、在互聯網上謊報或虛構洪水、火災、泥石流、地震、塌方等險情。
(二)、在互聯網上謊報或虛構交通事故、重大刑事案件等警情。
(三)、在互聯網上謊報或虛構病毒傳播、傳染病爆發等疫情。
(四)、在互聯網上謊報或虛構爆炸、恐怖襲擊、生化品泄露、放射物泄露等恐怖信息。
(五)、在互聯網上編造或虛構國家或地方政府沒有制定或發布的政策、法規。
(六)、在互聯網上侮辱、誹謗他人或侵犯他人個人信息。
(七)、在互聯網上編造、虛構其他虛假信息。

三、造謠、傳謠的法律后果
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處罰《刑法》及兩高《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警方提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而編發虛假、造謠信息在網絡上傳播,輕則承擔侵權責任,重則罰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打擊。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共同構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網絡空間。